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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局监察执法四处线上预先分析 发现“三量”可采期造假,罚款 116 万元
时间:2025-10-11 来源:中国煤炭报 浏览量:97

导语:数据时代,安全监察也有了 “千里眼” 和 “顺风耳”。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监察执法四处,就通过线上平台,精准揪出了一起煤矿 “三量” 可采期造假大案,让违法者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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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巡查,初现端倪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次常规的 “线上体检”。监察执法四处的检查组在对辖区内一煤矿开展重点监察前,按照规定动作,先登录了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


就是在查阅该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时,检查组敏锐地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开拓、准备、回采巷道的掘进工程量,都明显不足。


数据比对,锁定疑点


这个发现立刻敲响了警钟。该矿是年产 30 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治理难度大、周期长。根据规定,其 “三量” 可采期必须分别达到 5 年、14 个月和 4 个月,且准备和回采煤量必须是已消除突出危险的。


检查组通过平台进行数据交叉比对,很快发现平面图上的工程进度,与煤矿自己申报的 “准备煤量” 严重不符。部分区域的工程进度滞后明显,这为后续的现场检查指明了方向。


现场核实,证据确凿


带着线上分析的疑点,检查组直奔煤矿现场。他们仔细核查了 “三量” 报表、产量记录、收尺台账等资料,并两次下井对可疑区域进行实地勘察。


面对询问,矿长起初声称准备煤量可采期有 20 个月。但当被问及消除瓦斯突出的相关资料时,他却无法提供关键的钻场布置、抽采达标评判等记录。


更严重的是,现场核查发现,部分准备煤量区域存在瓦斯钻孔抽采半径过大、钻场间距不合理等问题,中间可能存在抽采空白带,安全隐患极大。


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经过细致核查,真相浮出水面:该矿今年 3 月末实际准备煤量仅有 16.1 万吨,按其限产后的产能计算,可采期仅 9 个多月,远低于 14 个月的法定要求。


并且,在准备煤量不足的情况下,该矿 4 月、5 月仍违规生产了 2.6 万余吨煤炭。


最终,监察执法四处依法对该矿作出停产整顿 15 天、罚款 116 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对矿长个人罚款 6.6 万元。


结语:此次案件的查处,是 “线上预先分析、现场精准检查” 工作机制的一次成功实践。未来,这种 “数据驱动” 的监察模式将成为常态,真正推动煤矿实现 “无监控不作业、无数据不决策、无研判不生产”,为矿山安全生产筑起一道坚实的 “数字防线”。



图文 | 办公室

编辑 | 胡玲蓉

审核 | 胡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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