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 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25年9月28号发布。
文件整体围绕 “十五五” 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展开,分为总则、规划文本要点、规划技术要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成果要求五大核心部分,并配套 6 个附录。总则明确规划定位、范围(省级行政辖区内矿产资源)、期限(基期 2025 年,目标年 2030 年,展望 2035 年)、编制依据、主体与原则;规划文本要点细化规划背景、指导思想、目标、总体布局等 11 项核心任务部署;规划技术要点聚焦规划指标(分预期性与约束性)、布局分区、开采总量引导及开发利用结构调整;成果要求规范规划文本、附表、图件等 6 类成果的格式与内容;附录则对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技术要求、数据单位、附表表式等技术细节作出具体规定。
一、总则
1. 规划定位: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是辖区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及矿区生态修复的基本依据,突出承上启下和统筹协调作用,为市县级规划提供遵循,全面部署矿业相关任务以促进地方矿业高质量发展。
2. 规划范围:覆盖省级行政辖区内的全部矿产资源。
3. 规划期限:规划期为 5 年,规划基期 2025 年,目标年 2030 年,展望到 2035 年。
4. 编制依据:包含 8 类,分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大政方针与决策部署、《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及相关产业政策、相关区域规划、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
5. 编制主体: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编制。
6. 编制原则:共 4 项,分别是合理继承与创新发展(依托 “一张图”,创新方法)、体现特色与突出重点(结合地区情况,解决关键问题)、统筹谋划与提高深度(衔接多规划,明确准入要求)、开门编制与科学决策(政府组织,公众参与)。
二、规划文本要点
1. 规划背景:分析辖区矿产资源禀赋、勘查开发利用现状,总结上轮规划实施成效与存在问题,研判资源新形势、新挑战及新要求、新任务。
2. 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围绕勘查开发布局优化等重点任务,提出符合实际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3. 规划目标:结合国情、省情、矿情,落实全国规划相关指标,明确省级规划指标,并区分指标的预期性(靠市场实现)与约束性(明确责任与进度)。
4. 总体布局:
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落实国家战略,结合资源禀赋与主体功能区定位,优化空间布局,体现勘查开采利用及资源型产业发展的差异性。
重要矿种勘查开发方向:结合资源产业现状与需求,提出差别化方向,明确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开采矿种,协调开发与生态、产业、区域发展。
5. 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
地质调查:根据需求,确定区域及矿产地质调查目标与重点任务,提高基础地质调查覆盖率,摸清资源潜力。
矿产资源勘查:落实全国重点勘查区,划定省级重点勘查区,确定重点勘查项目与找矿突破目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引导综合、绿色勘查。
勘查规划区块:区分矿种类型与勘查阶段划定,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探矿权设置。
6. 矿产资源开采、保护与储备
开采利用部署:明确能源资源基地等空间范围与管理措施,确定重点开采项目,提出采矿用地需求与规范开发秩序举措。
开采总量引导:区分优势与紧缺矿种,明确开采总量目标,对保护性开采特定战略性矿产制定总量控制指标。
开发利用结构调整:明确重点矿种新建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合理安排矿山数量,确定规模结构要求与政策。
开采规划区块:依据勘查成果划定,引导采矿权设置。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从技术创新、推广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激励约束措施。
矿产地储备:确定战略性矿产储备地范围与管理措施,安排监测保护等工作。
7. 矿业绿色发展:推广绿色勘查技术与工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强化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责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费用管理。
8. 发展矿业新质生产力:从地质基础理论研究、人工智能找矿、勘查开发技术与装备创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部署任务与举措。
9.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围绕增储上产、政策协同、矿业权市场规范、资源治理能力提升等提出改革举措,还可根据实际部署矿山安全、生态保护等内容。
10. 重大工程:在地质调查、资源勘查等领域设置重大工程,明确部署、进度与预期成效。
11. 规划实施与管理:阐明组织、政策、信息化保障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与政策导向。
三、规划技术要点
1. 规划指标:细化全国规划指标,结合地方管理需求,在基础地质调查、资源勘查、开采、结构与效率等方面提出地方特色指标,分预期性与约束性两类。
2. 规划布局与分区:
勘查开发保护区域布局:结合国家政策、区域战略、资源分布等 8 类因素,分区域提出重点方向与政策导向。
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布局:包含能源资源基地(全国规划确定,省级落实范围,需满足资源规模、找矿前景等 4 类条件)、国家规划矿区(全国规划确定,省级落实,需满足资源储量、开发条件等 4 类条件)、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地(全国规划确定,省级可新增,需满足保护要求、开发条件等 3 类条件)。
勘查开采工作布局:重点勘查区(落实全国规划范围,省级可新增,需满足成矿条件等 3 类条件)、重点开采区(围绕区域优势矿产划定,需满足矿产地分布、资源支撑作用等 3 类条件)。
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设置:科学划定区块以指导矿业权设置,战略性矿产与非战略性矿产划定要求不同,财政出资勘查成果需纳入规划并衔接国土空间规划。
3. 开采总量引导: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国家资源安全需求,确定区域重要矿产开采总量,全国规划调控矿种需明确省级具体指标,衔接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与数量及资源整合要求。
4. 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新建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全国规划要求具约束性,省级可设置地方重点矿种规模,且不低于全国标准。
矿山规模结构:结合产业政策、资源禀赋等,确定大中型矿山比例,明确实现路径与举措。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需参照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确定的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要求开展工作。
五、成果要求
规划文本: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规范、数据准确;电子文档为 Microsoft Word 或 WPS 格式
规划附表:包含 11 类核心表格(能源资源基地表、国家规划矿区表等),电子文档为 Microsoft Excel 或 WPS 格式;各省可增加地方特色附表,并按要求描述
规划图件:以新版 1:250000(或 1:500000)地理图为基本底图,需体现地质要素可采用对应地质图数据;坐标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规划编制说明:包含编制依据与原则、过程与专题研究、目标与内容依据等 8 方面内容;电子文档为 Microsoft Word 或 WPS 格式
专题研究:报告需全面系统反映基础研究成果,数据翔实准确;电子文档为 Microsoft Word 或 WPS 格式
规划数据库:按最新指南建设,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在 “一张图” 上建设并纳入统筹管理;命名、结构等遵 DZ/T 0226、DZ/T 0350,完成后按规范汇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