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1 日凌晨 4 时 30 分,夜色深沉、万籁俱寂,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娜姑镇白雾村的一处隐蔽私挖盗采点位,突然传来轰然巨响 —— 山体垮塌,6 名正在非法作业的人员瞬间被埋,一场由贪欲引发的悲剧,就此上演。
紧急救援: 多部门联动,5 人不幸遇难 事故发生后,曲靖市、会泽县两级应急、公安、消防、卫健、自然资源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火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救援人员争分夺秒、全力搜救,迅速将被困的 6 名人员全部救出,并紧急送往医院全力救治。 遗憾的是,经全力抢救,5 名被困人员因伤势过重,最终不幸死亡;仅 1 名受伤人员生命体征平稳,暂无生命危险。目前,事故善后处置、家属安抚及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血淋淋的教训: 私挖盗采是 “生命禁区” 这起事故的核心,是私挖盗采矿产资源 —— 一种无视法律、漠视生命的严重违法行为。此类非法作业,潜藏着致命风险: ❌ 无安全保障:无证开采点位无正规设计、无支护加固、无通风排水设施,地质结构极不稳定,坍塌、滑坡随时可能发生; ❌ 风险高度集中:缺乏专业设备与防护,易引发坍塌、透水、瓦斯中毒、窒息等事故,且无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出事便是群死群伤; ❌ 生态严重破坏:私挖盗采肆意破坏山体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塌陷,诱发地质灾害,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安全。 无证开采、越界盗采、超强度作业、破坏安全设施…… 每一项乱象,都是在给死神 “开门”。所谓 “一夜暴富” 的幻想,终究会被现实碾碎,最终付出生命与家庭破碎的惨痛代价。 法律红线不可碰: 非法采矿,必遭严惩 很多人心存侥幸,认为 “偷偷挖点矿不算大事”,但事实上,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早已触犯刑法,是明确的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越界采矿或开采保护性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除此之外,非法采矿还将面临高额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及设备;若引发安全事故,还将叠加重大责任事故罪,数罪并罚、从严惩处。 警钟长鸣: 莫让贪欲吞噬生命 5 条鲜活的生命,5 个破碎的家庭,这起事故再次敲响警钟: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非法采矿不仅破坏国家资源、扰乱市场秩序,更是拿生命赌明天! ⚠️ 在此郑重提醒: 坚决抵制私挖盗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不参与、不包庇、不提供任何便利; 发现非法采矿线索,及时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或公安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安全与生态; 生命只有一次,切勿因短期利益铤而走险,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才是唯一正道。 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非法采矿,害人害己;敬畏法律,珍惜生命,才是对自己、对家庭最大的负责!
图文 | 办公室(图片均由AI生成)
编辑 | 胡玲蓉
审核 | 胡传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