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矿安〔2026〕78 号《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生产矿山采掘(剥)施工队伍的意见》落地以来,行业早已意识到:运行数十年的采掘切块外包模式走到终点。而 7 月 16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一则官方答复,补上了最后一块重磅红线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严禁爆破作业专项外包。
采掘外包的冲击尚未消化,爆破外包禁令接踵而至。这条延续几十年的成熟产业链被直接重构。对于体量有限、资金、人才储备薄弱的中小非煤地下矿山而言,旧路关闭,合规倒计时不断逼近,到底还有几条可行出路?
一、政策底层逻辑:
“采掘一体化”,爆破无法单独剥离
很多企业留意到,矿安〔2026〕78 号正文全文并未直接出现 “爆破” 字眼,一度让不少矿山抱有侥幸心理,试图继续维持采掘队伍、爆破业务分开外包的传统模式。
云南局官方咨询答复清晰划清监管边界,政策溯源直指 2023 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矿山采掘是完整作业链条,“采” 包含凿岩、爆破、出渣、支护整套工序。78 号文明确生产矿山仅允许两条路径:自建采掘(剥)队伍,或是委托具备资质企业实施整体托管。既然采掘作业不能拆分发包,作为核心工序的爆破,自然不允许单独切出对外承包。
重要区分:该禁令仅针对地下非煤生产矿山。露天矿山爆破专项外包暂不受本次政策约束,但仍需要持续跟踪各省后续监管口径变化。
这条解读一经公布,意味着地下矿山沿用多年的合作模式全面失效:民爆公司单独承接矿山爆破业务、采掘施工队只做掘进开采、爆破另行外包的玩法,全部不再合规。
二、双重监管壁垒:
矿山自建爆破,远比想象更艰难
矿山想要自主完成爆破作业,唯一合规路径是向市级公安机关申办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执行标准为新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25)。对比 2012 旧标准,新规喜忧参半:
✅ 便利调整:许可证有效期由 3 年延长至 5 年;换证不再强制考核对外施工业绩;审批时限压缩,继续教育支持线上开展。
❌ 硬性收紧:非营业性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由≥1 人提升至≥3 人(中级 / C 级以上不少于 1 人);人员事故从业审查年限延长至 5 年;资质吊销后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试错成本大幅提高。
根据 GA990-2025 法定硬性条件,自建爆破能力必须配齐:
硬件:经安全评价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安全距离、防雷、安防监控全部达标,选址、建设成本极高,大量中小矿山矿区无可符合条件地块)、测振仪、全站仪等全套专用设备;
人员(不可兼任)
技术负责人(中级 / C 及以上爆破技术人员,2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3 人、爆破员≥5 人、安全员≥2 人、保管员≥2 人。
行业现状十分现实:具备成熟项目经验的爆破技术骨干稀缺,持证人员不能跨单位重复注册。全国数千座地下矿山同步启动人才争夺,人力成本持续上涨。资金尚可筹措,专业人员缺口、炸药库房选址难题,成为困住中小矿山最大的两道坎。
长久以来,地下矿山爆破业务是大量营业性民爆企业稳定的核心营收来源。随着专项外包禁令落地,市场需求规模大幅收缩。民爆企业现有三条转型方向,但各有局限: 融入矿山整体托管体系:承接托管业务需要企业同时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爆破作业资质。国内同时持有双资质企业数量稀少,大部分单纯民爆企业无法达标; 寻求合资合作:与矿山共同组建控股专业化公司,同步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许可证。但两类证照分属不同主管部门,审批流程不互通,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完善,没有统一落地细则; 转向露天矿山、基建工程项目爆破:存量市场竞争激烈,无法完全消化地下矿山流失的业务产能。 可以预见,一轮行业洗牌已经开启,大量仅依靠地下矿山爆破业务生存的民爆机构,或将逐步退出市场。 四、中小非煤地下矿山四条合规路径,利弊全面对比 结合矿安〔2026〕78 号文件要求、爆破监管新规,距离 2027 年 5 月 1 日地下矿山合规截止日期仅剩不足 10 个月。矿山企业可选择四条路线,结合自身规模理性权衡: 路径一:选择具备双资质企业实施整体托管 核心要求:承托方同时拥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爆破作业资质,托管覆盖矿山完整生产系统,严禁再次分包爆破、采掘工序。 优势:企业无需重金投入建设库房、大批量招募爆破持证人员,短期内最快实现合规; 风险:符合条件的承托方选择范围极少,托管综合费用对比传统切块外包普遍上浮 25%-35%,长期生产成本压力显著增加。 路径二:自主申办非营业性爆破资质,自建完整采掘 + 爆破队伍 优势:生产自主权完全掌握在企业手中,长期稳定运营有利于管控成本; 劣势:前期一次性投入巨大;爆破人才招募困难;炸药仓库选址属于硬性难题,很多中小型矿山客观条件无法满足。适合持续稳产、营收规模较高的矿山。 路径三:与民爆、矿建企业合资设立控股专业化公司 矿山控股成立新主体,配齐采掘、爆破两套人员与设施,双证并行办理。 优势:多方分摊资金、人员压力; 风险:现行法规缺少成熟落地指引,跨部门审批流程不明确,政策衔接存在不确定性,需要提前与监管部门充分沟通。 路径四:区域矿山抱团协同(探索模式) 相邻多家矿山协商共建标准化民爆器材库房、共享爆破技术团队。 ⚠️ 重要提醒:法规层面每家矿山原则上需要独立资质、完整持证人员配置,无法简单共用资质。该模式更多实现硬件成本分摊,需要提前向公安、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沟通确认可行性,切勿盲目投入。 风险警示:存量爆破外包合同到期后不可续签;私下分包、挂靠、口头合作均属于违规行为,过渡期监管持续收紧,抱有观望心态等待政策松动,极有可能面临到期停产整顿。 五、当下立刻落地的四件关键工作,拒绝被动等待细则 主动对接属地公安治安管理部门 重点确认三点:本地非营业性爆破许可证审批执行口径;民爆专用库房建设地方性补充标准;爆破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排期。自建爆破队伍是否可行,公安部门的答复是核心前提。 更新托管合作筛选标准 洽谈整体托管单位时,除核查总承包资质、安全业绩,必须增加硬性审核项:是否自有合规爆破团队、有效爆破作业资质,杜绝承托方进场后仍然需要矿山另行解决爆破工序。 全面盘点现有资源家底 梳理当前爆破器材库房产权归属、现有爆破班组持证情况、人员能否转入本单位管理;整理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台账,评估改造工作量,测算自建模式总投入。 建立同行信息互通渠道 和区域内同类型矿山交流转型方案,探讨联合共建、人才共享的可行方案,提前做好多种预案。 结语 从采掘外包限制,到爆破专项外包禁令,一系列政策导向十分清晰:终结 “以包代管”,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安全治理长远角度,新规能够厘清安全责任边界,降低外包模式带来的安全风险。 但对于资金有限、资源禀赋一般的中小非煤井工矿山而言,转型阵痛不可避免。政策窗口期不会无限延长,与其被动等待各地细则出台,不如尽快完成方案测算、主动对接监管部门,选定适合自身条件的合规路线。 时代已经告别简单 “花钱外包” 的发展模式,主动调整,方能平稳穿越这场行业变革。 参考法规依据 矿安〔2026〕78 号《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生产矿山采掘(剥)施工队伍的意见》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 2026 年 7 月 16 日咨询答复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GA990-2025《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图文 | 办公室(图片均由AI生成)
编辑 | 胡玲蓉
审核 | 胡传江








